判断卡片:这一组之所以两百年不决,是因为"实在论"与"建构论"各自都可以指两件事——关于命题的真值,与关于知识如何来到一个人身上。四种组合里有两种是自洽的、两种是混淆的,而争论双方大量地占据着混淆的那两格,并且在被追问时换格。本书的位置很明确:命题一侧不裁决,接收者一侧彻底发生论。
编三第十三章第七节与编四第二十二章第五节两次立过同一道挡板。本节要把它从一道挡板变成一张表。
任何一个关于知识的立场,实际上都要同时对两个不同的问题表态:甲问(命题一侧):一个数学命题的真值,依赖不依赖人?乙问(接收者一侧):一件知识来到一个人身上,是一个接收过程,还是一个重新发生的过程?
两问互相独立。甲问的答案不能推出乙问的答案,反过来也不能。 而"实在论""建构论"这两个词,在实际使用中同时被用来回答这两问,且使用者往往不说明自己在回答哪一个。
于是有四格:
甲:真值不依赖人 甲:真值依赖人乙:接收 格一 经典发现派 格三 混淆格乙:重新发生 格二 本书 格四 强建构论
格一(真值不依赖人 + 知识是被接收的) :编一那六位全在这里。立场自洽,本书对它的全部异议只在"乙"那一栏,与"甲"无关。
格二(真值不依赖人 + 知识是重新发生的):本书在这里。 命题一侧接受弗雷格那条分界,不打折扣;接收者一侧彻底发生论。这一格在文献里出人意料地空——它既不满足实在论者(因为它在教学上与建构主义站在一起),也不满足建构论者(因为它拒绝把真值也交出去)。
格三(真值依赖人 + 知识是被接收的) :这一格看似古怪,但它有真实的居民——那些认为数学是人类约定的产物、因而不必追问其必然性,同时在课堂上每一章从定义开始的人。约定论加讲授法,是一种相当常见的组合,而且它内部并不融贯:如果这些东西是人约定的,为什么不能让学生看见那次约定?
格四(真值依赖人 + 知识是重新发生的) :强建构论。编二第八章的维柯是它的先祖,第十二章那条社 会建构的线是它的现代形态。 自洽,但代价极高 ——它必须承担"2+2=4 在什么意义上为真"这个问题,而这个问题不好承担。
现在可以指认那件使这场争论无法收敛的事了。
争论双方大量地占据格三与格四,并且在被追问时换格。
一个典型的来回是这样的:
建构论者说"数学知识是被建构的"(听起来是格四)。实在论者反问:" 那 2+2=4是不是被建构的?如果我们建构成 5 呢?"建构论者答:"我不是说真值,我是说我们对它的理解与表述是被建构的"(退到格二)。实在论者于是说:"那我们没有分歧"。可是下一轮,建构论者又说"科学事实是被制造出来的"(回到格四)。
反方向也一样。 实在论者说"数学对象是被发现的"(格一)。建构论者反问:"那为什么找到负数用了一千年,而且当时的人说它荒谬? "实在论者答:"发现难不等于不存在"(守在甲栏)。建构论者说:"那你承认学习者要重新建构它?"实在论者答:"当然,教学当然要循序渐进"(滑进乙栏的发生论一侧,即滑进格二)。可是他的课本仍然从定义开始。
两边都在换,两边都不觉得自己在换,而且每一次换都是真诚的——因为那两个词本来就同时指两件事。
本书前面各编收集的三个标本,正好各占一格,而且都能说明这个混淆的代价。
哥德尔(编一第六章) 。他在甲栏是最坚定的实在论者,在乙栏也是——数学直觉如同感知。但当被追问"两位同样杰出的数学家看见了不同的东西怎么办"时,他寄望于新公理的成效来间接裁决。"看成效"是一条后验的、发生学的判据,不是直觉的判据。 在最要紧的地方,最坚定的先在论者不得不借用发生论的尺子——这是格一居民向格二的一次不自觉的滑动。
维柯(编二第八章)。他从"我们造了它"(乙栏的发生论)直接推出"所以它只关于我们"(甲栏的依赖人)。这一步是把乙推给甲,而这两问互相独立,推不过去。他用一整套本可以站在格二的洞见,把自己送进了格四,并因此不能参加这场争论。
拉图尔与伍尔加(编二第十二章)。他们的机制描述完全落在乙栏(一件事实在稳定过程中失去了什么),而"社会建构"这个标签把它读成了甲栏。二十五年后他自己公开担忧这套工具被用歪——被用来否认气候变化这类有充分证据的结论。那次担忧的实质就是这一节:他做的是乙栏的工作,被人当作甲栏的结论用了。
三个标本,三个方向的滑动,而没有一位察觉自己在滑。
本书选择格二,不是取中间路线,是因为离了甲栏那条分界,本书立不住。
编一第五章已经写过:如果没有"命题的真"与"知识的来"这条分界,本书关于"先在感是被制造的"这个判断,会立刻滑向"数学真理是被制造的",而后者一旦成立,本书的全部判断都会被正确地归入相对主义而作废。
一本主张"知识的到来是一个过程"的书,恰恰需要弗雷格那条线来保护它不滑进相对主义。 这是本书与弗雷格的真实关系:不是对立,是他守着本书的后门。
反过来说,本书对格一居民也没有敌意。一位柏拉图主义者完全可以接受本书的全部内容——他只需承认,无论那些对象是否先在,对课堂上这个具体的孩子而言,凡是没有在他那里带着困境与路径发生过的对象,就等于不存在。教学面对的是发生,不是本体。
给一条便宜的检验,用来判断一场关于建构与实在的争论是否值得继续:问双方一句:你说的是命题的真值,还是知识如何来到一个人身上?
若双方给出的答案落在同一栏,争论有实质,可以继续。
若一方在说甲、另一方在说乙,争论是空的,应当当场拆成两场。
据本书的观察,绝大多数这类争论属于后者。
本章那张四格表是编五的收口,而它有一个明显的把柄。
反读是:这张表把两个复杂的传统压成了两个二值变量,而真实的立场分布远比这四格细。
具体地说,"甲:真值依赖不依赖人"这一栏,实际上至少要分成:真值完全独立于任何心灵/依赖于人类的语言约定但不依赖于个人/依赖于共同体的实践/依赖于个体的构造。结构主义、约定论、虚构主义、直觉主义、各种自然主义在这一栏里落点各不相同,而本表把它们一律压成"依赖/不依赖"两格。 一张压缩到这个程度的表,画得出,但它裁决不了任何一场真实的争论。
本书接受这个指控,并做两处说明。
第一处说明:这张表的用途不是分类,是诊断。
它不用来给一个立场定位,它用来做第六节那一件事—— 当两个人在争论时,问一句他们说的是哪一侧。 而做这件事只需要两格,不需要五格:只要能判断双方是不是在说同一侧,这张表就完成了它的工作。
用一个比喻:这是一把只能量"是不是同一根轴"的尺子,不是一把能量出具体位置的尺子。它粗,但它粗的方式与它的用途匹配。
第二处说明,也是一处让步:这张表对本书自己的定位可能也过于干净。
本书把自己放在格二(真值不依赖人 + 知识是重新发生的)。但严格地说,本书在甲栏其实没有立场——它只是接受弗雷格那条分界作为一道挡板,而 "接受一条分界作为挡板"与"主张真值完全独立于人"不是同一件事。
准确的说法是:本书在甲栏弃权,并且要求自己的全部结论在甲栏取任何值时都成立。
而这一条恰好是本书对自己的一条检验,编六第二十九章第五节写过它的一半,这里补全:凡本书的某条结论,若在甲栏取不同答案时成立与否不同,则那条结论偷偷用了甲栏的立场,须重写。
读者可以拿这一条去查本书任何一章。 本书自查过一遍,未发现违反;但自查不算证明,这一条是交给读者的第十二个可被击中的位置。
四组对峙改判完毕。下一节要说明这四次改判用的是同一把尺子,以及这把尺子从哪来。
编末小结:四次改判用的是同一把尺子
组 原来的问法 改判发现/发明 这个对象是被发现的还是被发明 不含裁决信息;问句本身是那道
的 工序的产物先天/后天 必然性来自天赋还是来自经验 必然性在路径里;两派共用"经
验=被动印象"这个未检验的前
提传授/探究 该讲还是该让学生自己探 判据是回写,不是动静;争论被
搬到了可见变量上实在论/建构论 知识是发现的还是建构的 两侧必须分开;双方大量占据混
淆格并在被追问时换格
四次改判看起来处理的是四件不同的事,实际用的是同一把尺子,而且它可以写成一句:
一个问句若不能指定它问的是命题一侧还是接收者一侧,它就不会有答案。
逐组核一遍:· 第一组问"这个对象从哪来"——它问的是对象,属命题一侧;而它唯一可能的证据
(那种"它本来就在"的感受)来自接收者一侧。证据与问题不在同一侧,故不可裁
决。· 第二组问"必然性从哪来"——必然性属命题一侧,而"我凭什么知道它必然"属接收者
一侧。两派各守一侧互相攻击,故僵持。· 第三组问"该讲还是该探"——它把一个接收者一侧的问题(改写有没有发生)换成了
一个可见的操作问题(课堂动静),连侧都换掉了。· 第四组最直接:两个词同时指两侧,故双方可以在不改变措辞的情况下换格。
四组,同一处误置的四个面。
它不是本书为了收编这四组而临时打造的。它来自编四。
编四第二十一章证明了一件事: 争论双方都带着同一条元层规则进场——这类东西总得有一个来源。 这条规则不是他们论证出来的,是每天被写进去的;而它的语法要求一个主语,于是双方各自去找一个主语,一个指对象,一个指构造者。
而这条规则完全不区分两侧。 它管的是"这类对象与我的底盘的关系",它既不问真值,也不问认识论——它只规定"不必改"。一条不区分两侧的规则,塑造出的争论必然也不区分两侧。
于是本编的承重发现可以写出来:
这四组对峙不是四个未解之谜,是同一条元层规则在四个领域留下的四个印子。
部件一(发现是发生的一个时相) :第二十五章把它落成了可判决的形式——两个立场对任何可观察的事情都不作出不同的预测,因为它们指的是同一件东西的两个时相,而不是两件不同的东西。
部件二(争论争的是一份归属错觉,且不可裁决):这一编就是这一部件的完整证成。编一编二给了历史材料,编三编四给了机制,本编把它兑现成四组具体的改判,每一组都给出了不可裁决的确切位置。
部件三(代价在下一次):第三组是这一部件在实践上最直接的兑现。一场关于不可见变量的争论被搬到了可见变量上进行,于是无论争论谁赢,那个真正的变量都可以完全不动——半个世纪里那些来回摆动的课程改革,代价全部落在了每一批经过它们的孩子身上。
若能构造出一个可观察的场合,使得"数学对象先在"与"数学对象被造出来"这两个立场对该场合作出不同的预测(无论是关于数学实践、数学史、还是关于学习),则第二十五章"不含裁决信息"的判断被推翻,第一组恢复为一个实质问题。
本书作者已尽力寻找而未找到。最接近的候选是直觉主义(编二第九章),因为它确实改变了什么算合法证明;但那是一个关于逻辑规则的分歧,不是关于对象出身的分歧——一个人可以是柏拉图主义者兼直觉主义者,也可以反过来,两种组合在历史上都有实例。
四组改判做完,问句就空出来了。本书拆掉了一个提了两千五百年的问句,就有义务给出替换它的那个。
编六要给的是:不问归属,问工序。 而这个更换有它自己的代价,第二十九章第一件事就是把代价说清楚。